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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因故被欠薪

發(fā)布時間:2012-03-12 14:58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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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一位外來務工人員因故被老板欠薪,不知道怎樣才能討回薪酬,昨天上午,她向本報求助,最終老板于昨天下午將薪酬發(fā)還給她。

    外來務工人員小袁告訴記者,她是福建龍巖人,于去年曾在我市一大商場內(nèi)的一商鋪干了快三個月,與店主徐女士相處得不錯,也順利取得了薪水。所以,半個月前當徐女士詢問她是否愿意再次回到店內(nèi)幫忙時,她就愉快地答應了。但是本月初,她因家里出了急事,不得不馬上趕回去,錯過了發(fā)薪日子,結(jié)果前些天回來卻拿不到薪水,隨后與徐女士協(xié)商不下。她還向記者出示了她和店主交流的短信,店主表示不發(fā)薪水是因小袁不提前告知就離開。但當問起是否有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時,小袁表示因為合同中有一些條款她不能接受,所以并沒有簽訂。

    隨后,記者和小袁一起來到了她工作過的店鋪了解情況,店員胡小姐向記者證實了小袁的確是在店中工作過。當記者表示想采訪店主時,她說店主在廣州,而負責的店長也不在,但她會和店長進行溝通,希望記者下午再過來。

    昨天中午,小袁致電記者說店方聯(lián)系她,說要把薪水發(fā)還給她,并表示自己有些擔心,希望記者可以到場作證。

    下午1時許,在約好的會面地點,記者和小袁見到了徐女士的母親鄭女士,她讓小袁寫了一張收條,隨后便將半個月的薪水1140元還給了小袁。她表示薪水是由她負責在每月的1日發(fā)放的,但因為小袁錯過了,她也沒有注意,這次聽說了就趕緊過來發(fā)薪給小袁。但是,小袁沒有提前告知就離職,擾亂了店內(nèi)的正常排班,有可能造成臨時性人手不足,店主徐女士一氣之下暫時扣住了小袁的薪水。

    取得薪水后,小袁對本報的協(xié)助表示了感謝,并表示今后打工時會事先與店家協(xié)商好相應條件,并簽訂合同,出現(xiàn)情況才有條款可循!按蚬ふ哌是要學好知識,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(quán)益!彼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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